湖北日报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光正、通讯员刘三强)“天冷了,你家有棉袄、厚被子吗?”1月4日,十堰市竹溪县城关镇民政所所长林昌平到困难群众刘某家回访。“暖和着呢,谢谢关心。”刘某说。

40岁的刘某是单亲妈妈,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已上大学,5岁的女儿小希上幼儿园。在刘某租住的房里,客厅墙边摆着好几个装药品的纸箱,里面有她平时要用的药。刘某患慢性肾病多年,近年来加重为尿毒症,每月医药费多元,可她没有收入来源。“前些年我跟朋友合伙开服装店,后来亏损就关了店,还欠了债。现在没有劳动能力,平时生活靠父母接济。”她说。

年9月,林昌平到刘某家走访后,民政部门为她家三人办了农村低保,享受全额救助,每人每月元。考虑到刘某家太困难,民政部门又为她和女儿落实重点救助金,每人每月80元。现在,她家每月领取元,基本生活有保障。这次回访,民政部门又为刘某家办了临时救助。

竹溪县民政局副局长毛鸿全介绍,年该县共救助人,发放救助金1.83亿元,比上一年增加.7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保障人,年发放救助金1.16亿元;城市低保对象保障人,年发放救助金.76万元;特困供养对象保障人,年发放救助金万元;“临时救助”救助了人次,年发放救助金.16万元。另外,救助孤儿54名、72万多元,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名、万多元。

“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韩华平说,年,我省围绕疫情防控救急难保基本,逐户排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员、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情况,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疫情期间,我省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残人员、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在落实既有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城市人员不低于元、农村人口不低于元的标准,给予生活物资救助。各地用于生活物资救助、价格临时补贴、慰问救助新冠肺炎患者等社会救助资金增加支出23.2亿元。

责任编辑:娄雅玲

(载于年1月5日湖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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