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通讯员付延峰、曹洪)“刘某因违规违纪于年6月受党内警告处分,不宜提拔或重用。”近日,竹溪县纪委监委在查阅刘某廉政档案后,对县委组织部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今年以来,竹溪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做好日常监督,将党员干部任免审批、重大事项报告、问题线索处置等资料进行精心采集,纳入廉政档案,进行动态更新,作为使用干部的“体检表”。
结合廉政档案发挥的便捷作用,该县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对目前在职县直单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人党风廉政意见进行集中分类,统计汇总,为县委统筹决策提供参考。
该县纪委监委在《廉政意见回复函》出具前,先调阅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审核,向组织人事等部门回复所掌握的有关人选党风廉政情况,客观公正地作出说明,确保选准干部、用好干部。据悉,今年该县依托干部廉政档案,共对换届前52批次人次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其中对19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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