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十堰日报
本报讯记者纪枫波特约记者郭军报道:“县里的宗地分割新政策,帮我解决了融资难题,目前公司发展形势非常好。”6月16日,位于竹溪县金铜岭工业园的湖北华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公司”)董事长周家林说。
华兴公司专注于医药新材料和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因今年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流动资金缺口较大。“我们公司先后取得两块地,但只有一本不动产权证,在银行只能抵押贷款一次。”利用现有资产融资,是周家林的迫切需求。
不久前,竹溪县有关部门在调研中了解到,像华兴公司一样发展势头强劲但缺乏流动资金的企业不在少数。为破解市场主体利用土地资产抵押融资形式单一、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存量土地资产处置难等问题,该县打破“宗地一经划定,原则上不予分割”的惯例,创新实行工业用地宗地分割登记改革,出台《竹溪县不动产宗地分割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相关规定,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迅速进行实地调研,并形成一致意见:坚持分割前后权利人、土地用途、使用年限“三不变”原则,先将华兴公司的两宗地进行合并,再根据新政策进行土地分割登记,分别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很快,华兴公司便办理了5本不动产权证书。“6月初,我用第二本不动产权证书在银行抵押贷款余万元。”周家林说,“宗地分割登记后,1本不动产权证书变为5本,公司在银行贷款融资额度增加了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