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森林城镇和湖北省森林乡村名

极目新闻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李镇海

近日,年度“湖北省森林城镇”和“湖北省森林乡村”名单出炉,十堰市3个乡镇和20个村庄光荣上榜。

开展湖北省“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建设是扩大城乡生态空间,增进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社会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年,全省建设了一批生态宜居、各具特色的森林城镇和森林乡村。近日,湖北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公布了新命名的年度“湖北省森林城镇”和“湖北省森林乡村”名单。全省“湖北省森林城镇”共43个,“湖北省森林乡村”共个。

十堰市被命名为“湖北省森林城镇”的乡镇为:张湾区西沟乡、郧阳区大柳乡、竹溪县向坝乡。被命名“湖北省森林乡村”的村庄为:张湾区方滩乡沉潭河村,郧阳区城关镇翻山堰村、南化塘镇玉皇山村、白浪镇袁家湾村,郧西县土门镇茅坪村、关防乡丁家坪村、马安镇下川村、竹山县城关镇明清村、宝丰镇公平村、擂鼓镇烟墩梓村、溢水镇鹰岩村,竹溪县鄂坪乡西湾村、水坪镇鸳鸯池村、新洲镇双龙村,房县窑淮镇陈家铺村、回龙乡红卫村、九道乡响应沟村、丹江口市习家店镇茯苓村、土关垭镇四方山村、白杨坪林区珍珠岩村。

在此之前,十堰曾有郧西县上津镇、郧阳区柳陂镇、茅箭区大川镇等多个乡镇被评为“湖北省森林城镇”,丹江口市习家店镇五龙池村、郧阳区杨溪铺镇关门山村、竹溪县新洲镇烂泥湾村等一批乡村获评“湖北省森林乡村”。

据介绍,“湖北省森林城镇”“湖北省森林乡村”的命名均有严格要求。其中,“湖北省森林城镇”评选应达到以下要求:乡土树种数量应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树种丰富,森林自然度不低于0.5,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城镇森林营造应以苗圃培育的苗木为主,禁止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古树、大树进城。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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