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全覆盖

竹溪县将原有的13家县属国有企业在重整重组为5个专业集团公司过程中,注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步完善,提高企业监督管理水平和市场抗风险能力。

一是加强董事会建设。严格按照县委年印发的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规范选人用人程序,配备了职业经理人,健全了相应班子。

二是依法保障经营层行使职权。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率先在集团公司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任期管理、签订任期协议和业绩合同,并严格实行考核和业绩兑现。

三是配合审计部门配优监事会。目前,已改革完成的5家县属国有企业,审计部门均按要求配齐了监事会。

四是指导企业健全职工工会。健全完善了以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督促各公司成立了工会和妇代会组织,明确了工会主席和妇委会主任,加强职工民主管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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