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来堰返堰人员
健康管理的提示
为进一步加强来堰返堰人员健康管理,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所有来堰返堰人员在抵堰前应通过“i武当 App——来(返)堰报告”或“湖北健康码——来返鄂信息登记——十堰市”模块,提前如实做好个人信息申报,详细输入来源地、交通方式、来(返)时间、目的地等信息。
二、所有来堰返堰人员抵堰后,应根据工作提示,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严格落实核酸“落地检”,高风险区来堰人员应主动配合落实闭环转运措施。抵堰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所有来堰返堰人员抵堰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含酒吧)、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所有来堰返堰人员抵堰后,在落实现有“落地检”“三天三检”等要求的基础上,第5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所有来堰返堰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故意隐瞒及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竹溪县-陈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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