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民政局出台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郭军、邹建华)4月25日,笔者从竹溪县民政局获悉,该局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出台“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开展便民利民专项行动,切实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打造更方便、更舒心的政务服务环境。

“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即:社会救助事项“县内通办”、城乡低保线上线下“结合办”、急难型临时救助“先行办”、流浪乞讨救助“立即办”、残疾人两项补贴“主动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告知承诺办”、特困人员丧葬事宜“兜底办”、婚姻登记“预约办”、社会组织登记“压缩办”、养老机构成立“备案办”。

竹溪县民政局对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救助、残疾两补、高龄补贴等事项,打破户籍地才能办理的限制,通过民政系统内部数据共享、材料流转等措施,实行就近办理、县内通办;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城乡居民在乡镇现场申请城乡低保的同时,也可通过电脑、手机等提出申请。

对于突发性、意外性等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根据急难情形,采取“先行救助、后置审批”的办法,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一律实行“先行救助”,在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充完善相关材料,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等手续;对来站求助或街面巡查中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照即来即办的原则,立即核实身份信息,根据其身体和精神状况实施分类救助;对无法核实基本身份信息的,先提供救助救治,并开展寻亲服务;对超过3个月未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对有疑似精神疾病、传染病的,医院救治。

该局联合县残联,每月对残疾人状况和享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情况进行主动比对,及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转交乡镇民政所核实相关信息后,主动协助残疾人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对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理服务;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凡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后,到县民政局备案即可正式营业。

据悉,通过实施“十项措施”,申请城乡低保的办理时限由原规定的49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时限从法定30日压减为8个工作日,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时限从法定60日压减为8个工作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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