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溯源古今竹山

秦楚刊号

竹山,有竹有山风物皆好。

竹山县最早设立于南北朝时期。现隶属于十堰市,在市西南部。北与陕西安康市的白河县、同市的郧阳区接壤,东和同市的房县相连,南同省内的神农架林区、重庆市巫溪县交界及同市的竹溪县毗邻,是鄂、陕、渝三省(市)交界处。

境内大部分为山区,北属大巴山之脉武当山,南为大巴山东段的北坡。中部主要是汉水支流堵河中上游的河谷地带,有狭小坪坝,堵河自西南向东北流经县中部。地势由南、西向东北倾斜。最高处在南部的葱坪山,海拔米,最低处在尼姑河口,海拔米。主要的河流有堵河、深河、霍河和苦桃河等。地处北温带副亚热带季风大陆性气候,而堵河盆地区域,则为高温区,热量比较充足。

竹山县设立于南北朝时期,北朝西魏废帝元年(年),改安成县置竹山县。安城县约在今竹山县北部,也就是说早期的竹山县仅在今之竹山县的北部。北宋开宝年间(-年),将南部的上庸县并入竹山县。上庸县、竹山县合二为一,成为大竹山县,今之竹山县地域地范围正是从此时开始奠定基础的。

建置沿革,尧舜禹时期属三苗领地。夏商周时期属庸国、微国地。春秋后期至战国时期的一段时间属楚国的上庸县。秦汉时期属益州汉中郡之上庸县,汉建安末为上庸郡治。三国时期属魏荆州上庸郡之上庸、建始(建始县,魏、关从立,吴建始在江南)、安富、广昌等县。晋朝属梁州上庸郡之上庸、安富、微阳等县。南北朝时期齐、梁先后析上庸县等地置新丰县、安城县,西魏割上庸伊新城郡二郡置罗州,罗州仅辖一郡即上庸郡,上庸郡辖竹山县、上庸县一县。山县由安城县所改,上庸县则为新丰县所改,今之竹山具名从此行世。隋朝属梁州房陵郡之竹山县、上庸县(开皇十八年改曰房州,大业初罢州置郡)。唐朝属山南东道房州房陵郡之竹山县、上庸县。宋朝属京西南路房州房陵郡之们山上庸县,宋开宝元年省上庸县入竹山县,此时县扩大,奠定今之竹山县的范围,南宋绍定四年(年)以后,因城焚毁,迁县治于县南,元初回复旧治,元朝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襄阳路房州之竹山县。明朝成化十二年()设立郧阳府,属湖厂广布政使司郧阳府之竹山县。清朝为湖北省郧阳府之竹山县。

民国初期,属湖北省襄阳道,民国二十一年(年)属湖北省第十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改属湖北省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年1月,属中共陝南行政主任公署。年属两郧专员公署。

年两郧专区划回湖北省,后改为郧阳专区,属之。年鄢阳专区并入襄阳专区,属襄阳专区公署。年,复设郧阳专区,重属郧阳专区。年,郧阳地区(年专区改地区)和十堰市合并,仍称十堰市,属十堰市。县辖9个镇、8个乡。县驻地城关镇人民路与千福路交会处。

关于竹山名称的来历,有多种说法,代表性的说法,有如唐代李吉甫《元和部县图志》记载:“县邑之北百里,有黄竹山。昔时山多竹,其色皆黄,故西魏命邑名曰竹山。”再如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记:“筑山,在县西五里,筑水所出,后讹‘筑’为‘竹’,称竹山,县因以名。”

竹山是个好地方!(备注:文献浩瀚、史资繁众、百家云云。此若有文字错讹、出处舛漏,引用失当,烦请私信斧正,凡此不胜感激!—秦楚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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