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你我同行上头电子烟勿拿时尚当别名

时髦、追潮流

是众多年轻人的爱好

但一定要擦亮眼睛

千万不要追逐所谓的“时尚”

而坠入深渊

近日,十堰市竹溪县公安局果断出击、奔赴多地,一举抓获一批吸食“上头电子烟”的“吸客”。

据查,年7月至今年4月,以贺某某、张某某为首的团伙以谈朋友为由,多次从陕西跑到竹溪县,聚集多人吸食“上头电子烟”,这些人年龄多在20岁上下。

“上头电子烟”酷似市面流通的普通电子烟,多数年轻人为了追赶潮流对此并没有什么戒备之心。而它极强的兴奋、致幻等效果,十分容易引诱青少年误入歧途。

贺某某:“抽了之后会上头,感觉轻飘飘的。”

张某某:“像喝醉了一样,全身发软,迷迷糊糊想睡觉。”

李某:“头重脚轻,还会产生幻觉。”

“上头电子烟”烟油中添加有“合成大麻素”,属于毒品,吸食后会在不知不觉中染上毒瘾,过量吸食则会出现昏迷、休克、窒息、猝死等情况,危害性极大。

如何区分“上头电子烟”和普通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穿上了电子烟的“马甲”,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今天教给大家三招,可以快速辨别。

首先是外形,“上头电子烟”通常呈笔状,长度30cm左右,含有无色、黄色至褐色黏稠液体。这种形态的产品,与市面上常见的正规电子烟外观明显不同。

其次是成分,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这些添加物都是较为常见的食品或者药品添加物。而“上头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

最后是看渠道,国家禁止电子烟线上售卖。因此通过非法渠道售卖电子烟的,极有可能就是在售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微商

严厉打击“上头电子烟”

年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的公告》,决定于年7月1日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纳入管制范围。

无论是非法加工、贩卖

还是持有、吸食

此类含有合成大麻素的

“上头电子烟”等产品

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小编提醒

毒品造成的伤害

要用一辈子去承担

切勿因一时好奇赶时髦

而让自己悔恨终生

当发现身边有人兜售“上头电子烟”时

请立即报警

(来源:广州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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