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髦、追潮流
是众多年轻人的爱好
但一定要擦亮眼睛
千万不要追逐所谓的“时尚”
而坠入深渊
近日,十堰市竹溪县公安局果断出击、奔赴多地,一举抓获一批吸食“上头电子烟”的“吸客”。
据查,年7月至今年4月,以贺某某、张某某为首的团伙以谈朋友为由,多次从陕西跑到竹溪县,聚集多人吸食“上头电子烟”,这些人年龄多在20岁上下。
“上头电子烟”酷似市面流通的普通电子烟,多数年轻人为了追赶潮流对此并没有什么戒备之心。而它极强的兴奋、致幻等效果,十分容易引诱青少年误入歧途。
贺某某:“抽了之后会上头,感觉轻飘飘的。”
张某某:“像喝醉了一样,全身发软,迷迷糊糊想睡觉。”
李某:“头重脚轻,还会产生幻觉。”
“上头电子烟”烟油中添加有“合成大麻素”,属于毒品,吸食后会在不知不觉中染上毒瘾,过量吸食则会出现昏迷、休克、窒息、猝死等情况,危害性极大。
问
如何区分“上头电子烟”和普通电子烟
答
“上头电子烟”穿上了电子烟的“马甲”,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今天教给大家三招,可以快速辨别。
首先是外形,“上头电子烟”通常呈笔状,长度30cm左右,含有无色、黄色至褐色黏稠液体。这种形态的产品,与市面上常见的正规电子烟外观明显不同。
其次是成分,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这些添加物都是较为常见的食品或者药品添加物。而“上头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
最后是看渠道,国家禁止电子烟线上售卖。因此通过非法渠道售卖电子烟的,极有可能就是在售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微商
严厉打击“上头电子烟”
年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的公告》,决定于年7月1日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纳入管制范围。
无论是非法加工、贩卖
还是持有、吸食
此类含有合成大麻素的
“上头电子烟”等产品
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小编提醒
毒品造成的伤害
要用一辈子去承担
切勿因一时好奇赶时髦
而让自己悔恨终生
当发现身边有人兜售“上头电子烟”时
请立即报警
(来源:广州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