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十堰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年底,十堰市污染源普查对象数量个,包括工业源个,畜禽规模养殖场个,生活源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9个。
记者了解到,全国污染源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第一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年12月31日,时期为年度,通过第一次普查,摸清了污染排放总量基数。第二次普查自年启动,年结束,历时三年。第二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年度,通过第二次普查,摸清了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素。较十年前的“一污普”相比,十堰“二污普”普查数量工业源方面增加了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增加了个,并将移动源产生排放污染物单列调查。
此次污染源普查,茅箭区、张湾区、丹江口市、郧阳区、竹溪县等5个县市区合计占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88.2%;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居前3位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这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62.22%。
在水污染物排放方面,年十堰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72万吨,氨氮排放总量0.27万吨,总氮排放总量0.77万吨,总磷.34吨。从排放量来说,化学需氧量主要来自农业源,占总排放量的49.45%,氨氮排放主要来自生活源,占总排放量的77.07%,总氮排放主要来自农业源,占总排放量的55.68%,总磷排放量主要来自农业源,占总排放量的67.31%。
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年十堰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0.64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9万吨,颗粒物排放总量2.14万吨。从排放量来说,二氧化硫排放主要来自生活源,占总排放量的57.81%,氮氧化物排放主要来自移动源,占总排放量79.79%,颗粒物排放主要来自工业源,占总排放量63.08%。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污染源普查,获取了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5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并形成污普一张图。
该负责人还称,通过此次污染源普查,摸清了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成因,并且先后为十堰市环境统计工作、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分物种源排放清单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丹江口水库(十堰辖区)水源安全保障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试点)“一河一策”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及汉江流域(十堰段)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等提供了数据支撑。(记者吴楠特约记者叶相成通讯员李萍)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rc/3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