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溪建立四项机制全面提升巡察整改

今年以来,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切实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立问题“双反馈”机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同时,将反馈意见抄送至分管(联系)县领导,提请其通过列席会议、提醒约谈、听取汇报等方式,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真抓实改,不留死角。今年以来,分管县领导共列席巡察问题反馈会15次,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书记8人,巡察反馈的个问题已整改落实个。建立整改方案“四方”会审机制。制发巡察整改方案审核工作办法,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对巡察整改方案“面对面”集中会审,对反馈的问题逐条核对,对整改措施逐一“过堂”,并提出意见建议。今年已集中会审6次,审核15份整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83条。建立巡察共性问题整改机制。县委巡察办每年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联合县纪委监委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县委办督促落实,确保推动解决问题,彻底“祛病除根”。今年,针对巡察发现的不担当等作风建设共性问题,在全县部署开展了作风建设扶正祛邪专项行动,选树作风务实、敢于担当等正面典型人,查处不琢磨事专琢磨人等反面典型64人,以作风攻坚在全县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干事创业氛围。建立量化评估整改成效机制。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组织落实、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等五个方面,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由分管联系县领导、监督部门、干部群众、社会代表四方共同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对评估为“一般”和“较差”的,由县纪委监委对该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问责处理。今年以来,根据评价结果,约谈提醒17人,追责问责3人。(溪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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