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为进一步规范医药用品及涉疫物资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近日,湖北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仿冒“连花清瘟”药品商标、外包装等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是否存在销售近似连花清瘟商标的产品,如“连花清瘟茶”“链花清瘟茶”“莲花清瘟膏”“莲花清瘟口服液”“莲花清瘟植物饮料”“莲花清瘟丸”等商品。检查中,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询问、查验台账等方式,告诫各经营者应当合规经营,不得擅自经营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防疫物资的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误导消费者。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2家,未发现违法行为。(代洋通讯员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