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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人民法院,感谢人民法官为我儿送来的救命钱啊……”26日,原告吴某的母亲来到竹溪县人民法院领取某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的医疗费元时,眼含泪水对民庭庭长周明智说。
这是怎么回事呢?
法官难眠!事故当事人昏迷不醒
2月11日深夜,韦某某驾车行驶至国道某路段时,与行人吴某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因吴某伤势严重,公安机关暂时无法对吴某进行调查询问,事故认定程序已依法中止,但初步调查,韦某某负有主要以上责任。
事故发生后,医院抢救和治疗。截至3月19日,吴某医疗费花了18万多元,但仍处于昏迷状态,其后促醒、康复等治疗和颅骨修补手术的短期医疗费,预计高达15~20万元。
3月23日17时,因无力承担高额医疗费,在诉被告韦某某及某保险公司后,吴某家属又委托律师申请先予执行,请求裁定某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吴某医疗费。
了医院救治的紧急情况后,庭长周明智决定连夜加班办理。
先予执行!县法院送来救命钱
法院审查后认为,韦某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而吴某的家属确实无力再负担吴某高额的医疗费用,故某保险公司应当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以救治吴某。
据此,该院裁定被告某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医疗费元,用于救治吴某。
次日,庭长周明智和书记员赶到某保险公司送达裁定书,详细说明了吴某的病情及其家庭经济情况,再三嘱咐该保险公司要尽快将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款专户。
26日,该保险公司将元款项拨付到了法院指定账户上。当法院通知吴某的母亲领取执行款时,她对法院心系百姓、为民解忧的作风感动不已,才出现了本文开始的一幕。
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
努力为人民群众
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为这样的竹溪县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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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竹溪城事综合竹溪法院(李荣、周琦)
编审:七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