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郭元江、李友清、彭豪)1月20日,笔者从十堰市竹溪县获悉,该县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促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竹溪县委、县政府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力争到年全面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政府改造小区,受益的是老百姓,我积极支持。”竹溪县城关镇东门街的翁先生对上门走访的志愿服务者说。
据了解,该县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主要针对城镇辖区内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进行改造,重点改造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根据年度改造计划,除年、年改造项目相继开工,该县规划-年,改造楼栋栋、户、建筑面积平方米。同时,该县对各改造小区、楼栋张贴改造公示,并“登门入户”向小区居民征求改造意见,由居民根据意愿填写“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征求表”,真正做到老旧小区改造问计于民、问需于民。
在改造内容上,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坚持保护优先,注重历史传承,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在资金来源上,主要由中央财政和政府支持,通过银行支持、居民出资等多种方式筹资完成改造项目。改造完成后物业公司进驻式服务的小区,将按一定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
为完善小区长效改造管理机制,防止建管脱节,该县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机制,引导居民主动参与改造后小区管理,遵守管理规定及业主议事规则,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让小区改造成果惠及城镇居民,提升城市“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