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唯一十堰市入选全国深化气候适应型城

极目新闻记者涂梦蝶

通讯员李斌

5月15日,生态环境部在“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场公布了全国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其中,湖北省十堰市入选。

本次发布的试点名单包含北京市门头沟区等39个市(区),涵盖从超大城市到小城市的不同规模,覆盖全国7大地理分区,十堰市是湖北省唯一入选该试点名单的城市。

据了解,气候适应型城市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适应措施,以减小气候变化对城市的不利影响,保证城市的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这些措施包括城市空间布局的优化、基础设施的改进、绿色植被的增加、水资源管理和灾害风险的评估与管理等。

年8月,生态环境部等8部门启动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共同发布《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指出到年,中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和总结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路径和模式,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水平。到年,试点城市数量将达到约个,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将得到有效推广并进一步巩固深化。

湖北十堰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源头丹江口水库所在地和核心水源区,是国家重要的水源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区域性的生态屏障。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叶相成介绍,此前,为全力打造国家气候标志和气候适应型城市样板,十堰市重点实施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空间布局、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等八大试点任务,重点开展水安全、基础设施、生态系统服务、气象灾害防御等4类工程,包括竹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十堰中心城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十堰市大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生态综合治理、十堰智慧城市建设等22个项目,总投资约亿元。

叶相成表示,计划到年,十堰市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增强,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评估水平有效提升,高温干旱、暴雨洪涝等气候相关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重点领域、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有效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的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基本确立,先进适应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步伐加快,全社会自觉参与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意识明显增强。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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