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任免决定(第一号)
年4月3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操儒舜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松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张道广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程用廷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O一九年四月三日
竹山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任免决定(第二号)
年4月3日,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陈建平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刘燕燕同志为竹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晓黎同志为竹山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储勇同志为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顾明祥同志为竹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吉政同志为竹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黄勤同志为竹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贺德江同志为竹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柏林同志为竹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彬才同志为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毛明辉同志为竹山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明昌根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包泽红同志为竹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冯家斌同志为竹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二O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