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严惩不文明行为从公职人员开始

治疗白癜风出名医院 http://pf.39.net/bdfyy/zjft/170416/5291113.html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干部群众文明素质,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日,竹溪县纪委监委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联合发出《关于对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实行惩戒的通知》,对凡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或者曝光的竹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干部等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进行严肃惩戒。

  根据竹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统一部署,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督管理、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对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媒体曝光。对凡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或者曝光的竹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干部等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将进行严肃惩戒。重点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车辆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大声鸣笛,不依规缴纳物业费、破坏公共市场设施,有人行道上买菜、购物、就餐,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公共窗口不文明排队,在非吸烟区吸烟,随意张贴、涂写、散发小广告,公共场合争吵、喧哗、举止不雅,不文明饲养宠物等9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惩戒。

  被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公职人员及所在单位,将给予如下处理:被曝光公职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接受融媒体采访,并作表态发言;责令被曝光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被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公职人员在大会上作自我检查,相关部门安排执法人员给全体干部职工上文明礼仪、相关法规课,县融媒体中心全程录播并在媒体播放;取消当事人“文明家庭”等评定资格或荣誉称号;当事人当年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公职人员全年被曝光累计达到3次(含3次)以上,当事人不得享受年度文明单位奖励政策;同一单位被曝光的工作人员达到总人数1/5人次以上的,取消其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资格,不发放相应奖励等。

  竹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迅速召开会议,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培训教育,把通知传达至每一名党员干部,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做文明有礼的竹溪人。全县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广泛宣传创文知识,加强对家庭成员教育引导,带动更多市民参与文明创建。(郑守新胡伟)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fz/201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