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市委政法委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见义勇为工作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拟授予童虎军等10名同志“十堰市见义勇为先进”荣誉称号。
10名十堰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公示
童虎军,男,汉族,57岁,中共党员,中石化郧西县分公司职工。年6月15日,在郧西县城关镇天河水体景观琴桥下,勇救2名落水群众。
马顺,男,回族,40岁,医院保安。年7月26日,冒火勇闯居民楼,成功救出2名被困儿童。
曾凡全,男,汉族,38岁,竹山县楼台乡肖家沟村村民。年9月10日,在暴雨洪水中帮助转移35户安置点群众,挽回了2万余元财物损失,无人员伤亡。
陶正敏,女,汉族,46岁,郧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聘请保洁员。年12月4日,挺身而出英勇制止一名青年男子打砸区行政服务大厅玻璃大门事件。
石秉成,男,汉族,90岁,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丹江口市均州路办事处迎宾桥社区居民。年11月28日14时许,成功制止一名中年男子偷窃汉江集团电化公司二分厂铸铁水管行为,并因此负轻伤二级。
柯钦,男,汉族,27岁,中共党员,退伍军人,郧阳区大柳乡余粮村村民。年2月2日,在郧阳区大柳乡三岔河一水潭里勇救2名群众。
熊高华,男,汉族,57岁,中共党员,丹江口市税务局均州税务分局干部。年8月12日,在丹江口大坝泄洪期间勇救1名落水儿童。
陆龙义,男,51岁,房县窑淮镇淮水村村民。年10月3日,发现房县门古寺镇东河村4组干溪口处泥石流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参与抢险救灾。
刘露,女,汉族,45岁,郧阳区大柳乡左溪寺村村民。年6月1日,在张湾区东岳路摩托车事故现场,主动救助受伤人员,并因二次事故负伤。
王兴,男,汉族,41岁,张湾区个体经营户。年12月25日,在茅箭区武当国际大酒店附近河道制止一名男子行凶并协助民警将其抓获。
(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记者谭祥军特约记者查孟达编辑:艾蒿)